合肥師范學院2016年輔導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我校2016年公開招聘輔導員8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數及條件要求
1、輔導員:8人(男性4人,女性4人)
2、崗位條件要求
①中共黨員。
②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前畢業并獲學歷和學位證書),且第一學歷須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③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須有一年以上擔任班長,團支部書記,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門部長,學生黨支部書記或學生工作組織主要負責人的經歷。
⑤應聘者應熱心學生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教育管理、組織協調能力,作風正派,身心健康,形象良好,綜合素質較為全面。
⑥應聘者應當具備適應輔導員崗位的工作時間、工作要求和工作職責等方面的條件。
二、相關待遇
本次招聘的輔導員實行人事代理,待遇及管理按照《合肥師范學院人事代理制度暫行辦法》(校政〔2014〕25號)相關規定執行。(詳見人事處網頁“人事工作”,http://rsc.hfnu.edu.cn/info/1203/2115.htm)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應聘者須攜帶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于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人事處辦公室(合肥市經開區蓮花路1688號合肥師范學院行知樓1817室)進行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紙質材料須裝訂成冊,順序如下:①報名表(見附件,電子版帶U盤現場拷貝);②承諾書(見附件);③身份證復印件;④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教務部門簽章的成績總表復印件);⑤黨員證明;⑥學生干部任職情況證明;⑦個人簡歷。
2、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根據本次招聘崗位條件及人數,男女分列,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人員參加招聘考核(崗位數和應聘人數比例不少于1:3)。入圍名單及筆試時間請于2016年5月6日在人事處網頁查看。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采用筆試、面試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和試講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35%+面試成績45%+試講成績20%。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對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包括校情、公共知識、公文寫作、崗位理解等,以閉卷方式進行。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男女分列按不少于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與崗位匹配性等。
3、試講
試講主要考察教學內容、教材處理、課堂應變等教學基本規范。
(三)體檢
考試考核完畢,根據總成績,男女分列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排在前面)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選,經學校研究確定為擬聘崗位體檢對象。名單在合肥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人才招聘欄公布。
(四)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核、體檢,均合格的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者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協議、合同。
(五)其他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者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學校廣大教職工監督。
五、其他
對擬聘用的人選,如發現下列情況,將取消錄用資格:
1、應聘材料與事實不符的;
2、畢業時沒有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
3、經審查發現受到紀律處分的。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向合肥師范學院人事處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51-63823865
聯系人:張老師、陳老師
附:附件1:合肥師范學院2016年輔導員招聘報名表.xls
附件2: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doc
合肥師范學院
2016年4月14日